本學期 (115年2月起聘) 收件截止日:114年7月15日截止收件
新聘教師-重要公告!*請詳閱*
依據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兼任教師聘任要點
111 年 11 月 16 日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111 學年度第 3 次教師評審委員會通過
新聘兼任教師起聘第一學期僅核發陽明交通大學教師聘書,請頒部定教師證書需符合以下規定:(111年11月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兼任教師聘任要點)
1.本校附設醫院、組織規程第十一條所定教學合作醫院(註)之專任醫事(務)人員,及與本校簽訂合作協議研究機構之專任研究人員,且聘任當學期授課時數符合者,於學期結束之月申請教師資格審定。本校除專任教師外之現職專任人員亦得比照辦理。
2.於本校同一職級連續任教滿三年(六學期),且授課時數均符合規定者,於滿三年結束之月申請教師資格審定。
(註)組織規程第十一條所定教學合作醫院:臺北榮民總醫院、台中榮民總醫院、高雄榮民總醫院、亞東紀念醫院、振興醫院、部立桃園醫院醫師、市立聯合醫院(以上皆不含分院)
申請教育部部定證書-時程與時數舉例:
(教師須自行向課程負責人/助教報名課程)
資料送件時間 | 學校聘任當學期 | 調查教育部證書時數時間 |
114學年度第1學期(114年2月) | 114學年度第2學期(115年2月~115年7月) | 約為115年4-5月 |
現職單位(以調查教育部證書時間為依據) | 申請教育部證書需符合的時數 |
調查教育部證書時數時間 (約為 115年4-5月 )為本校附設醫院、臺北榮民總醫院、 台中榮民總醫院、高雄榮民總醫院、亞東紀念醫院、振興醫院、部立桃園醫院醫師、市立聯合醫院 (以上皆不含分院) | 114學年度第2學期(115年2月~115年7月) 授課時數(18小時) |
調查教育部證書時數時間 (約為 115年4-5月 ) 非上述醫院醫師 | 114學年度第2學期(115年2月~115年7月) 起 連續任教滿三學年(每學期時數18小時) |
升等教師
需填寫5年內授課時數,並填入授課時數證明書中 (111.8.11 更新)
員編查詢
專/兼任教師皆有員編,員編查詢請洽:
內科組-28757823 周小姐
外科組-28267000轉65384 /65313林小姐
醫學系-28267000轉65106 胡小姐
有員編者
Step1:請開通帳密:https://portal.nycu.edu.tw/#/login?redirect=%2F
Step2:下載授課時數-因應學校系統變更,依照學年度分為兩系統
110學年度以前(下載說明:https://reurl.cc/xQ93k5)
111.112學年度(下載說明:https://reurl.cc/5vLo5v)
113學年度系統尚未更新,需自行提供時數
無員編者/無法順利開通者
請將5年內授課時數填入授課時數證明書中,並附5年內授課佐證。
重要提醒(114-1更新計畫規定)
本校人事室函重申:兼任教師需符合「已有聘書,各學期實際任教滿1學分」之條件者,始得申請教師(升等)資格審定。請確實自行查核,服務年資且各學期皆實際任教滿1學分(18小時),以符法制。
(109-2)依據109學年度第2學期醫學系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提高升等教師教學服務成績門檻:教授、副教授提高75分(含)為及格,助理教授維持70分(含)為及格,並自110學年度第1學期起實施。
(110-1)依據本系110年10月1日醫學系教評會決議:送審臨床學科教授及副教授職級,自110學年度第2學期起第一階段公開演講時間變更為30分鐘(演講20分鐘、QA 10分鐘)。
(110-1)依據110 學年度第 1 學期醫學院第 4 次主管會議決議,及醫學系第110學年度第1學期醫學系教評會決議:
其收費標準如附:審查費收費標準(教授、副教授總計$21,000;助理教授總計$15,000;講師總計$12,500)
(111-1)自111-1起, 因送審流程變更,請送審人詳細確認相關人事經歷符合資格, 人事室將於系、院評審查完畢後再進行資料審查確認,若經人事室表示資格不符者,則本次送審結果將不予採認,下次送審仍須重新進行審查
(114-1)
送審升等教授須於送審前五年內,通過國科會(科技部)、國衛院、中研院,且為全國性公開競爭型研究計畫(計畫主持人)二年以上(可不連續)。
升等副教授須於送審前五年內,具有國科會(科技部)、國衛院、中研院(計畫主持人)申請紀錄。
未具備者則不收件。
申請必備條件(皆需符合)
下列條件皆需符合,始得申請,請點選並詳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