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者請依附件辦法提供相關繳交文件。 *附件5學生匯款資訊請由學生自行填寫。 *繳交期限: 112/3/20(一)前,逾時概不收件受理。 *繳交地點: 系辦316室 *提醒: 由系上先行審核是否推薦,再送基金會評審核定。 友信基金會函_清寒獎學金(PDF檔)下載 大專院校清寒助學金申請辦法第三版-111.02.10(PDF檔)下載 大專院校清寒助學金申請表格(ODF檔)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