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者資格條件:(請依據公文及申請公告說明為主)

(一)、需設籍居住在國內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需在校醫學院醫學系之學生(不含實習生),111學年度各項成績符合下列標準且112年度尚未接受其他校外獎學金者,始得申請本獎學金。

1.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

2.操行成績平均80分以上或甲等。

3.體育成績平均75分以上或乙等(免修者請註明)。

(三)、已申請過本醫學教育獎學金者,不得再申請

二、本獎學金金額及名額:

(一)、每名新台幣壹萬貳仟元整。

(二)、各醫學院只限一名。(若超過一位同學申請,將先由系上審查後推薦)

三、本獎學金每年發放一次。

四、申請應被資料:

(一)、填寫申請書一份(可自行向基金會索取)。

(二)、檢附111學年度平均成績證明書一份。

(三)、在學證明書、戶口名簿影印本各乙份。

(四)、醫學系系主任具名書寫推薦函乙份:請同學需先自擬推薦信一份至系辦

#請於102日前將相關資料送至醫學系系辦316室,逾期將不受理。

#詳情請依附檔該基金會說明為主,並依照系上收件期限10/2前繳至系辦,

最後獲獎與否由該基金會做最後審查。

#如若有偽造證件或在112年已接受校外其他任何獎金時,

得追還該學期已領之獎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