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業相關規定

一、 「基礎法學」與「進階法學」旨在學習法律之基本及進階知識,合計需至少修畢7門學科,達20學分以上,其中必須包括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或刑事訴訟法。
二、 「醫療法學」旨在提供跨領域學識的應用能力,選修至少1門學科。
三、 「醫事法律」為醫事人員應有的法律常識,醫學系學生必修讀通過「醫事法律」課程,中醫系學生必修讀通過「生命倫理與法律」或「ER中的倫理與法律」課程之一。
四、 欲取得本學程證明之學生,前1至2款「基礎法學」、「進階法學」與「醫事法律」合計需至少修畢24學分,並修畢第3款之必修學分,符合本校修業規定後,向註冊組申請核發。
五、 如為全學年課程者,學生應連續選修上下學期,且成績均及格者,學分數才予以承認。

A.基礎法學

編號課程名稱開課單位學分備註
1民法總則科技法律學院3 
2民法債編總論科技法律學院3必須先修課程:民法總則
(可同時修)
3民法債編各論科技法律學院3必須先修課程:民法總則;
民法債編總論
4民法物權科技法律學院3必須先修課程:民法總則
(可同時修)
5刑法總則科技法律學院3 
6刑法分則科技法律學院3必須先修課程:刑法總則
7憲法科技法律學院3 
8行政法科技法律學院3 
9民事訴訟法(一)科技法律學院3必須先修課程:民法總則;
民法債編總論
10民事訴訟法(二)科技法律學院3必須先修課程:民事訴訟法(一)
11刑事訴訟法(一)科技法律學院3必須先修課程:刑法總則
12刑事訴訟法(二)科技法律學院3必須先修課程:刑事訴訟法(一)

B.進階法學

編號課程名稱開課單位學分備註
1專利法與實務專題科技法律學院3 
2商標法專題科技法律學院2或3 
3著作權法專題科技法律學院2或3 
4智慧財產權法科技法律學院2或3 
5企業財經法律科技法律學院2 
6證券交易法專題科技法律學院2或3 
7商事法與公司法科技法律學院3 
8保險法科技法律學院2 
9公司法科技法律學院2或3 
10勞動法理論與實務科技法律學院3 
11國際商業交易法科技法律學院2 
12國際公法科技法律學院2 
13公平交易法科技法律學院2 
14美國契約法科技法律學院2或3 
15美國侵權法科技法律學院3 
16證據法科技法律學院2或3必須先修畢本國或美國刑事訴訟法(可同時修)
17當代法學思想科技法律學院2 

C.醫療法學

編號課程名稱開課單位學分備註
1醫療法律與政策科技法律學院2或3 
2食品法律科技法律學院2 
3生醫科技法律科技法律學院3 
4公共衛生法科技法律學院2 
5比較醫療法科技法律學院2 
6全民健保法科技法律學院2 
7精神衛生法與政策科技法律學院2 
8生醫智慧財產權法科技法律學院2或3 
9銀髮族法科技法律學院2 
10公共衛生中的醫療科技法律科技法律學院2 

D.醫事法律

編號課程名稱開課單位學分備註
1醫事法律醫學系1醫學系
2生命倫理與法律醫學系2中醫系
3ER中的倫理與法律醫學系2中醫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