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業相關規定

修業相關規定

指導教授

本學程學生應於進入學程一年內選定指導教授。指導教授協助規劃學生相關選修科目、研究工作與論文發表等。經由指導教授的引領,學生可不限地域就教於全球各大知名院校的學者。

修業年限

依照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學則辦理。

必、選修科目及學分

1. 應修最低學分數:16學分。

2.必修科目:本學程學生除需符合醫學系之修業規定外,必修「醫師科學家研究概論」2學分(上、下學期各1學分)與「醫師科學家專題研究」3學分。

3.選修科目:「醫師科學家暑期課程」2學分、「醫師科學家暑期專題研究」2學分及其他經系所認可之選修課程。

4.抵免學分:修習醫學研究相關課程,經本學程教師會議認可抵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