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請對象優先者:
● 本學期經教師列為期中預警者
● 曾實得學分數低於該學期修習科目總學分1/2(含)者
● 其他(請述明)
※ 簡易流程:課輔學生填寫表單 → 由開課系所協助媒合課業輔導員 → 送回教學發展中心(光復校區)收件辦理。
詳細內容請參考教務處網頁
※ 申請對象優先者:
● 本學期經教師列為期中預警者
● 曾實得學分數低於該學期修習科目總學分1/2(含)者
● 其他(請述明)
※ 簡易流程:課輔學生填寫表單 → 由開課系所協助媒合課業輔導員 → 送回教學發展中心(光復校區)收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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