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及應備資料

遴選時間

每學年遴選一次,定於下學期,遴選日期將另行公告。

評審項目

採兩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 (50%) 應備資料包括:學經歷表、自傳 (含求學動機與規劃)、讀書/研究計畫、大學成績單、其他有助於申請之資料(如發表之研究論文、老師推薦函、GRE、TOEFL成績證明等)

第二階段:口試 (50%) 口試時間每人約15分鐘。

※ 若同學於甄選口試時段衝堂,請事先告知系辦承辦人代為與授課老師協調。